原標題:八部門發(fā)文規(guī)范金融產品網絡營銷
本報北京4月24日訊(記者勾明揚)為規(guī)范金融產品網絡營銷活動,保障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金融業(yè)務健康有序發(fā)展,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24日聯合公布了《金融產品網絡營銷管理辦法》,對營銷資質、內容、行為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補齊監(jiān)管短板。
近年來,隨著數字經濟蓬勃發(fā)展,金融業(yè)數字化轉型不斷加快,互聯網逐漸成為金融產品營銷的重要渠道,降低了金融服務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務效率和覆蓋面。與此同時,一些風險問題依然存在,比如,虛假和誤導宣傳、營銷行為涉嫌壟斷和無序競爭、營銷宣傳內容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等。
《辦法》壓實金融機構主體責任,要求其對網絡營銷內容的合法合規(guī)性負責,建立審核工作機制;要求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加強信息披露,便于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查詢和核實合作金融機構和營銷金融產品的基本信息;要求網絡營銷內容應當使用準確通俗的語言介紹金融產品關鍵信息,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針對算法推薦、直播營銷等新模式,以及強制搭售、騷擾營銷、違規(guī)使用金融字樣等問題,《辦法》也提出相應的規(guī)范要求。
據悉,《辦法》于今年9月30日起實施。八部門將依法履職,協同督促指導金融機構、第三方互聯網平臺落實《辦法》要求,查處各類違法違規(guī)的金融產品網絡營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