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8日電 (記者 張素)記者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2月2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海南省委原常委、??谑形瓡浟_增斌受賄一案。
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羅增斌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將追繳在案的羅增斌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xù)追繳。
公開資料顯示,羅增斌生于1967年10月,四川蒼溪人。2024年12月,官方通報其任上被查。去年5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政績觀錯位”“目無法紀、政商勾連、毫無敬畏”“搞權色交易”等。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羅增斌利用擔任四川省林業(yè)廳副廳長,四川省廣安市市長,四川省巴中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常委、??谑形瘯浀嚷殑丈系谋憷?,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yè)經營、業(yè)務承攬、項目推進和資金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17億余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羅增斌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羅增斌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于羅增斌歸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jié),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絕大部分已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zhí)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羅增斌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