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5月20日電 (記者 申冉)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20日在其官方網站公布,該市正式啟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供應工作。該類房產共有比例為80%,主要面向當地無住房居民、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人才等群體。
當天,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發(fā)布通告,經當地市政府批準,該市房產部門和南京秦淮區(qū)政府推出今年首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項目“觀泓雅苑”。
該項目位于南京秦淮區(qū)觀前里1號,主力戶型為82平方米兩室和89平方米三室,均價3.2萬元/平方米,共有比例為80%。
該試點項目供應對象為:無住房、也未曾享受過產權型住房保障的本地市民(其中,35周歲以下個人還需提供在南京累計繳納12個月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zhèn)社會保險)證明)。
在南京市無自有住房登記信息和交易記錄、持有南京購房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或個人(提供自開具購房證明之日起前3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24個月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zhèn)社會保險)證明)
以及各類持有人才購房證明、未在南京享受過產權型住房保障、在南京無自有住房的人才家庭或個人。
此次提供的共有產權住房共514套,計劃于2023年4月底前竣工,毛坯交付。
按照共有比例80%,購房人相當于可以八折、總價最低兩百多萬元在南京“上車”。
根據發(fā)布的共有產權住房供應規(guī)定,南京本市戶籍及各類人才家庭或個人購買的共有產權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后,可申請上市轉讓;非本市戶籍家庭或個人購買的共有產權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8年后,可申請上市轉讓。
轉讓時,申購人可將持有的產權份額按市場價優(yōu)先轉讓給其他符合條件的家庭或個人,轉讓價格應不低于屆時上市指導價,轉讓后的房屋性質仍為共有產權住房;若沒有符合條件的家庭或個人購買,可申請公有權人進行回購。對沒有符合條件的家庭或個人購買、公有權人也不回購的,可將共有產權住房的全部份額按市場價上市交易,取得的收益按照申購人和公有權人各自持有的產權比例進行分割。
記者注意到,在此次供應項目隔岸相對的,就是南京最為火熱的大校場片區(qū),該處的商品房均價超過五萬元,仍一房難求。(完)